2025年6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3号公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自2025年7月15日起正式施行。
内容解读
解读一
《规定》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基础上,针对个体工商户独特的法律属性和经营特点,结合近年来登记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规则进一步细化完善。
在工作职责方面,《规定》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以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建立健全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系点制度和个体工商户活跃度测算机制、开展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等。
在细化和完善登记规则方面,《规定》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辖,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者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细化了个体工商户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规则,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其登记机关辖区内申请登记一个或者多个实体经营场所,在其登记机关辖区以外从事依法需要登记的经营活动的,应当另行设立个体工商户;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可以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
在优化登记服务方面,《规定》明确了个体工商户跨区迁移的,登记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对接、档案迁移等工作。细化了对外投资的规定,明确个体工商户投资设立或者参股企业的,应当以其经营者作为股东(投资人、合伙人)。规定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可以通过变更登记的方式,并明确了具体条件、程序、申请材料等。明确了经营权继承的相关要求和材料规范,为个体工商户传承、打造“百年老店”提供制度支撑。
在健全退出机制方面,《规定》完善了个体工商户注销制度,明确个体工商户正在被立案调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不得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增设了另册管理制度,规定个体工商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未移出的,登记机关对其进行另册管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不再按照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统计和登记管理。 [1]
解读二
《规定》对咱做小生意的老百姓,有什么帮助?
以前,个体户想“升级”,变成公司,要先注销个体户,才能登记(注册)新公司,店名、成立时间、招牌字号就得全清零,好不容易积攒的商业信誉也没法延续。
现在新规明确:个体工商户转企业,不用重新办执照了,直接“变更登记”就行!原来的成立时间、信用信息统统都能保留;就连店名、相关许可证,符合条件的也能保留。这样一来,小生意就有机会成长为大品牌,创业的人干起来更有劲儿。
现在不少人是“线上卖货,线下开店”,可原来登记时,线上要填网址,线下要填地址,手续一堆。
新规后,咱就一个营业执照,网店的网址、实体门店的地址,一次搞定!登记“一照多址”不是事儿,线上线下一起发展不耽误,数字化经营越做越顺。
以前个体工商户换个城市、开个分店,还得重新注册、重新办证,手续麻烦、成本高。
现在呢,只要还在同一个登记机关辖区,甚至在同一个城市、同一个省内,个体户可以登记多个经营场所,想换地方不用注销、不用重来,就像“拎着执照搬家”,真正实现“哪都能做生意”。
有的小饭馆、手艺铺,一家人经营了几十年,干出了招牌,最后想传给孩子们,以前招牌得换,手续要重新办。
现在新规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权可以“继承”了!孩子接手继续干,牌子不换、生意不断。老手艺、老味道也能传下去。